落枫坡

=眠枫
背景@眠面
人生是不断剜弃自己的过程

© 落枫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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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浮


“埃尔维斯。”
我故意念得很轻很慢。气音从牙缝间钻出,仿佛这样就可以把他的生命留在属于他的蓝绿色海里,久久不可离去。
埃尔维斯的生命已经越来越轻了,他在一片雪白上度过了整个夏天,喉间是一滩淤血系成的结。并不时地发热。整个人通红地卧在被窝里,一睡又是两三个平生的日月。他曾掰着手指头和我说过他的终点,而我的回应是把沾满了酒精的布擦得用力,使他的的皮肤烧得如一团火焰。埃尔维斯时不时地咳嗽,掐着自己的咽喉。我去亲吻他的手指,反复地说着我爱他。
他握住我的手,放在他的胸口。我抚摸着他突出的肋骨,在他的左胸上用手指亲吻他的心脏,和幼时一般。
“你打翻了亚翠的香水。”他说,“然后把香水涂满了我整张脸,你还记得吗?我被骂了一个下午,而你却在她的怀里睡着了。”
那天下午,我问了奥斯卡夫人那香水的名字。后来玫瑰的气息跃然在任何一张有埃尔维斯的纸上,油墨的边缘翻滚着玫瑰花的汁液,冷杉萦绕着他的蓝色眼眸,我疯狂的日子持续到埃尔维斯的今日,过程看起来像是个金色的美梦。
埃尔维斯,我亲吻着他干枯的指节,重复两遍这个名字,最后断了声音。

威廉家的人将他的身体投入火场。我把他的灰撒在了海上,在早晨的光线下。那像是一片湿润的嘴唇,我想。我暗自咀嚼埃尔维斯的名字,脑海里浮现一片湛蓝的海洋。
脚踩在沙滩的痕迹是一串音符,他们之间的距离曾是埃尔维斯一首协奏曲的名字。三分之四,四分之三,我数着距离哼着变奏。打开了家门,此时的夕阳照射在了客厅的墙上。
墙浸润着一种赤红色,在不久后,又多出了一点金黄色。桃枝的影子落在了沙发上,我凝视着,想起了埃尔维斯在春天里写的提琴曲。他像燕子一样在客厅内旋身,在空气里留下痕迹,他也曾顺着我的话安静下来,是游船浮过水面,海浪冲上沙滩,我想起那个浮冰似的夏天。
V城的花在街角绽放,白色大理石制成的墙面发着光,树叶青翠地滴出水,道路两旁的雕像在稀薄的不能再稀薄的蓝天下流泄着铁锈味。我掰着手指,听到那些花绽放的声音。我在酒店附近点了一杯咖啡,漫不经心地等待着。
“啊———!是您!那位先生呢?”
“... ...暂时不来了。”我回答,“他有点事。”
“那真是太可惜了!他上次来没有赶上V城最好的时候。”他说,“他的音乐那么好——!”
哦,对。我才反应过来,埃尔维斯曾经在这里自作主张地上台。不顾是否会有记者拍到他,或者有熟人知道他。他上台拿着一把小提琴。
“接下来,我要把这首曲子送给我的挚爱。”他笑着,“I love you very very much。”
那些尖叫的一定是F国的人,我想,但是埃尔维斯——他是那么地耀眼,他那么近。也离我那么远。
我站起来为他鼓掌,像是一个看客,然后溜出人群。我忽然意识到他给予的太过浓烈,以至于我无法接受。我既担心又害怕,像是抚摸着一团活火。
我长叹一口气,在V城的夜里,只有金色的音符在上空飘着。没有星空,没有海潮,只是一个离家出走的人回归家乡的事情。这座城市带着荒谬的意味,他和这里的人伤害过一个又一个外乡的孤儿。
我回到了酒店,跳换掉的数字又像是坠落的星星向下划去,室内没有开灯,只有埃尔维斯的影子留下的光斑。我低下头去亲吻他长而卷的头发。
“埃尔维斯,我会为你写一集赞美诗。”
“那真好!我要把装订成册,绣上天鹅,画上玫瑰,夜莺和花。”
“那我会疯掉的,埃尔维斯。”
“那又怎么样?能阻止春天的到来吗?”他说,“亲爱的,你不论怎么样都没法阻止你的联想力的。那——”
“埃尔维斯。”
我喝着咖啡,远离着那座酒店,像是旅人远离故土的堡垒。幸福和疲倦随着咖啡因流走在指尖,故乡带来的疲倦使我鼻头一酸,我后悔我为什么又定了那栋酒店,预订了熟悉的楼层,我撇过头去不看那湖中游荡的白色天鹅,拿出手机预订飞机时,忽然看见了那天鹅的脖子上缠绕的丝带。是埃尔维斯的丝带,我走过去,盯着那天鹅。不清楚是我在怀念过去,还是在怀念埃尔维斯。

回忆如同被溺入深而又深的海水,不见了任何一丝白昼的光线,伸出手能勾到的天地远而广阔。埃尔维斯如一团活火掠过海面上方的上方,披着黄金的披风踏着金色的雀鸟,向着下一个苍穹飞去了。
我带着回忆的泥浆行走在现实的世界里,所有的人脸上干净而自然,唯有我的心口揣着灰涂抹着白纸一样的世界,我想着,这是埃尔维斯会做的事情。
“亲爱的——”他压着嗓子哼哼,“我不想要赞美诗啦。”
我没有回答他,只是拧干一块酒精布,放到他发热发的通红的脸上。他似乎是说了话,我让他再重复两次。但他没有说话,只是那么看着我,又睡了过去。
我对他的反应习以为常,去抚摸他的脸庞。
我又觉得我的眼泪在下落了,回忆从生活的泥土里缠住了我。但最不现实的事情无非是把过去放到现在,现实世界里的悲伤只能容许一潮海浪起伏的时间,这么过去了。我依然要顶着威廉的尊严光鲜亮丽地走在世界里。
我走在L城的路上,雨雾朦胧,在建筑的夹缝中看清远方的钟塔,三下,三下又三下。美术馆里这里很近,而他也曾指向一团火焰。
“我喜欢梵高。”他说,“他的黄色很漂亮。”
他在博物馆里指着那副向日葵,颜料的立体清晰可见,他曾那么涂抹着。我看着埃尔维斯,仿佛他的眼里也带上了一暖阳光。
“我想做莫奈的睡莲。”
“你是我的莎乐美,”他说,“你执意要吻我的唇。”
我点着头,在梵高的向日葵前轻吻了他。

故事的源头从何而来,我真是记不清了。只是觉得在那远而又远的路上,会有无数人掠过来,再走出去,埃尔维斯只是其中的一员。
他死后与他活着,我无法做出什么改变,我依然会在明天推开房门,对着他存在的海面轻轻呼唤。
“My dearest,Elvis(我亲爱的,埃尔维斯)。”

End

感谢每一个看到这里的你,祝你生活愉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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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2-16